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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量:人 | 发布时间:2018-06-22 11:29:00
(一)申报人。除各系列(专业)资格条件都规定的申报人在取得现职称后,如出现所界定的行为需延迟1至4年申报外,在申报时伪造学历、资历、业绩,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,情节特别严重者,取消现专业技术资格。 (二)专家评委。专家评委在参加评审活动期间,有私下与申报人或相关联的人联系、未按规定申请回避、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等违反评审纪律行为的经查实,职称职能部门有权宣布评审结果无效,取消评委资格、提请相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。 (三)工作人员。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策规定、办事程序、损害申报人利益等行为的经查实,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诫勉谈话、处分、调离岗位等处理。